菲中評論網菲律賓馬尼拉週三訊,蒙廷盧帕市地方法庭就參議員黎利馬被指涉及的3宗毒品案,宣判了她在其中一宗毒品案中無罪,但拒絕撤銷涉及前保鑣達淵的第2宗案件。

德利馬在芒廷盧帕地區審判法庭第205庭面臨兩起陰謀進行非法毒品交易的案件。參議員對這兩個案件的證據都提出了異議。

在兩項單獨的命令中,蒙廷盧帕市法院批准了De Lima對其共同被告是其侄子Jose Adrian Dera案件證據的抗辯。

Muntinlupa 地方法庭第205號分庭亞夸丹(Liezel aquatan)法官在長達41頁的判決書中寫道:「顯然,控方未能在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找到有力的證據來判定被告德·利馬(de Lima)有罪。」

法院說,證人證詞,包括蒙廷盧帕牢房囚犯漢斯譚和彼得有限公司」是不足以證明的頂點毒品交易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或同意顯示德拉•德利馬的個人知識收集的錢為她和她的接受毒品錢。」

然而,在她的共同被告是前助手沓淵(Ronnie Dayan)的案件中,她對證據的異議被否認了。法院還拒絕了參議員為她的暫時自由提交保釋金的請求。

對證據的異議實際上是控方完成證據陳述後,被告提出的駁回動議。異議者的依據是控方提出的證據不充分。

隨著對證據的抗辯被駁回,在三個案例中的一個中,現在輪到她提出自己的證據來反駁控方的指控了。

初步取證將於3月5日進行。

參議員在芒廷盧帕市地方法庭第 256分庭面臨另一宗毒品案控告。此案件還涉及沓淵、前懲戒局長武卡尤、桑切斯、埃利和已故知名罪犯西描斯智安五名共同被告。他們涉嫌合謀進行價值7000萬披索的毒品交易。控方仍將向法庭提交第3起案件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