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中評論網菲律賓馬尼拉2月21日訊:外交部通知所有駐菲律賓的外交使團,所有外國政府為菲律賓非政府組織提供的資金通過外交部進行審批,「無論資金的支付、轉賬或下載方式如何」。

在一份編號為2021-0592、日期為2021年2月5日的照會中,DFA說,對棉蘭老穆斯林邦薩莫羅自治區的捐款將符合在2021年1月14日另一份編號為2021-0221的普通照會中發給所有外交使團的「關於向BARMM提供外國捐款的指導方針」。

外交消息人士說,外交部的最新說明符合反恐怖主義委員會的決議,菲律賓共產黨和新人民軍以及伊斯蘭國東亞、毛特集團、伊斯蘭大會黨和其他相關組織被指定為恐怖組織,協會和/或團體。

決議說:「根據決議,反洗錢委員會應根據第10168號共和國法案(「2021年防止和制止資助恐怖主義法案」)對上述集團的資產進行調查和/或凍結。」。據瞭解,任何組織、協會、個人團體或個人直接或間接向這些群體提供的任何財政支持,均應按照現行法律法規處理。據回顧,外交部長特奧多羅L·洛欽(Teodoro L.Locsin,Jr.)於1919年6月1日表示,向菲律賓境內的外國非政府組織捐款需要獲得外交部的批准。據瞭解,洛欽部長已經向所有歐洲大使館發送了一份備忘錄,將最新政策告知各自的東道國政府。他還警告說,如果不遵守這一規定,犯錯的機構將失去在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註冊資格。我們還記得,洛欽部長是在杜特爾特政府聲稱外國政府一直在為據稱是共產主義陣線的組織提供支持的情況下提出的。人們還記得,歐盟(EU)誓言要審查馬尼拉有關菲律賓共產黨(CPP)利用一些組織從外國政府獲得資金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