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苗接種計劃逐步向更多優先組別開放之時,菲律賓政府允許中小微企業自主購買新冠疫苗,逐步向重點領域開放免疫規劃。

  這是衛生部和國家抗擊新冠肺炎特別工作組于2021年6月3日聯合簽署的一份聯合備忘錄通告中表明,馬尼拉公報在昨天獲得了該聯合備忘錄通告的副本。

  該聯合備忘錄通告是由衛生部長杜計和國家抗擊新冠肺炎特別工作組總負責人兼疫苗特派員牙未斯簽署。

  根據聯合備忘錄通告中有關私營實體採購和分配新冠疫苗程序的第5段第A (1) (ii)節的實施指引,私營實體,包括中小微企業,如果希望採購疫苗,“應通過本地緊急使用許可持有人,向疫苗生產商提交意向書”。

  聯合備忘錄通告強調,在採購疫苗方面,中小微企業必須與衛生部、國家抗擊新冠肺炎特別工作組和相關疫苗供應商簽訂多邊協議——這與早些時候,為其他大型私營公司制定的指導方針類似。

  聯合備忘錄通告表示,意向書至少應包含以下細節:1. 公司名單和性質;2. 公司僱員及其指定人員的數目,包括優先合資格人員的細分數字(例如:A.1醫療工作者,A.2 老年人等);3. 擬採購的疫苗數量。

  當被問及政府是否已經允許中小微企業購買自己的疫苗時,身為疫苗派員的牙未斯回答說:“是的。”

  據工商部說,為A4組接種疫苗將有助于國家經濟快速復甦,因為更多受保護的勞動力意味著更多行業和企業將被允許開放。

  可是,牙未斯承認,為經濟前線接種疫苗的挑戰之一是菲國疫苗供應有限。

  這就是為什麼政府允許私營部門採購自己的疫苗供應,以便為自己的員工接種疫苗。

  據聯合備忘錄通告說,目前,中小微企業等私營單位員工的疫苗接種應當“完全免費”。

  聯合備忘錄通告還表示,為其員工自行採購疫苗的私營實體(包括中小微企業),“不需要向國家政府捐贈疫苗。”

【菲律賓商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