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商報訊:“那是錯誤的。”總統發言人羅計澄清,沒有要求出境的菲人必須完全接種新冠疫苗。

  在總統通訊辦公室臉書頁面表示出境的菲人必須先接種2劑新冠疫苗之後,羅計作出此澄清。

  該帖文還援引羅計的話稱,離開菲國的菲人應該要經過核實,並提供他們已經接種了疫苗的證明。這篇帖文現已被刪除。

  在發送給記者的短信中,羅計說,該帖文是錯誤的。

  他說:“那是錯的。”

  他補充:“這不是強制性的,只適用於那些希望在返回時進行短期隔離的人。”

  在6月4日,新發傳染病管理跨機構工作組批准了關於所有在菲律濱接種過疫苗的旅客入境菲律濱的準則。

  完全接種了疫苗的人必須攜帶疫苗接種卡,該疫苗接種卡在出發前必須經過驗證,到達菲律濱後必須將其提交給檢疫局代表,以便在交通部一站式檢疫苗服務中再被驗證。

  可是,在星期後,跨機構工作組決定,除了疫苗接種卡外,從海外抵境的旅客必須攜帶由政府發出的疫苗卡,證明此人注射了多少劑新冠疫苗。

  接種了兩劑新冠疫苗達兩星期及以上的人應被視為已完全接種疫苗。

  所有已接種了疫苗的入境人員在到達時都應接受為期7天的設施隔離。檢疫局將確保在檢疫設施內進行嚴格的症狀監測。

  完全接種疫苗的人員只有在隔離設施期間出現症狀時才應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在完成了7天隔離檢疫後,檢疫局發出檢疫證明,說明有關人員的接種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