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商報訊: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許某等4人在菲律濱綁架施某一案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根據判決,被告人許謀限、張新懷、林志松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罰15年,並處罰金25萬元;邱宗衍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20萬元。上述人員需共同退賠因此給受害人施某造成的損失3020萬元。

  判決書中認定的事實顯示,2019年7月,上述4名被告人夥同許士奇(男,29歲,福建晉江深滬人,身份證號350582199206146033,在逃)、莊賓賓(男,31歲,福建晉江青陽人,身份證號350582199009170034,在逃)攜帶事先準備的若干槍支、面具、口罩、眼罩、手銬等工具,駕駛一部黑色豐田商務車至被害人施某居住大廈的地下停車場內,強行控制並對受害人實施綁架。其後,許士奇多次聯繫被害人施某家屬,以傷害被害人為要挾,迫使被害人施某家屬通過銀行轉賬陸續支付共計人民幣3040萬元贖金後將被害人施某釋放。

  在菲中兩國警方密切配合下,2019年9月2日,菲律濱警方在菲抓獲張新懷、林志松、邱宗衍3人;同年9月5日,許謀限在中國公被安機關抓獲。目前許士奇及莊賓賓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