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商報訊:菲國警支持杜特地總統向民間組織提供武器的建議,這些民間組織稱它們是“警方打擊犯罪的合作夥伴”。

  菲國警總監伊利薩稱,擬議的措施只是一種“鼓勵志願服務的手段,絕對不是濫用私刑。”。

  他說:“該建議的目的是確保他們自己的保護,但同時要保證他們將遵守平民擁有和攜帶槍支的規則和程序。”

  他補充,平民將被要求獲得擁有槍支的許可證、槍牌,以及在住所外攜帶槍支的許可證,這些都是平民擁有槍支之前的要求。

  只要遵守法律法規並且擁有資格,平民是可擁有和攜帶槍支,伊利薩聲稱,沒有理由阻止平民志願團體的成員享受同樣的特權。

  他說:“即使我們努力加強與社區在打擊犯罪、叛亂和毒品等方面的關係,也沒有理由不遵守這些關於平民擁有槍支的政策。”

  在週六下午發布的聲明中,人權委員會發言人黎義亞引用1987年的憲法,認為政府應只有一支警察部隊,這支部隊在範圍上屬於國家的,在性質上屬於平民。

  她說:“武裝沒有受過適當訓練、沒有適當資格和明確責任界限的平民可能導致無法無天和武器擴散,這可能對菲國的人權狀況產生進一步的不利影響。”

  伊利薩回應說,總統呼籲武裝平民團體“可能是出於他打擊社會上無法無天的行為的強烈願望”。

  他說:“我們支持人權委員會對此事作出的觀點,但它也應該理解,我們不能讓他們受犯罪分子的擺佈,我們鼓勵他們與我們並肩作戰。”

  他說:“武裝他們的建議純粹是為了保護他們自己,菲國警本身不允許他們每一個人都參與打擊犯罪分子的實際行動。菲國警還保證,只有符合法律規定的人才可擁有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