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時報》Mauro Gia Samonte      費中平譯

如果我懂法律,我就會對邦邦·小馬科斯的案件進行辯論,這完全是前高級副大法官安東尼奧·卡皮奧爲了給邦邦·馬科斯定罪而策劃的。1995年,奎松市地方法院以逃稅嫌疑判處奉峯有罪,這是事實。逃稅已被法理學列爲涉及道德敗壞的犯罪。而因道德敗壞而被定罪則會使罪犯喪失競選公職的資格。

小馬科斯陣營的主要論點是——正如媒體所發表的——上訴法院已將奎松市地方法庭對小馬科斯處罰減爲罰款沒監禁;從而使逃稅案件不再是涉及道德敗壞的犯罪。

如果不處以監禁,奎松市地方法庭對邦邦·馬科斯的定罪在法律上不能成爲他失去競選公職資格的理由。

但卡皮奧和他的同夥們不會接受這種說法。他們認爲,根據奎松地方法定的判決,刑罰是“罰款和監禁”,而不是“罰款和/或監禁”,所以上訴法院錯誤地將刑罰減少到僅僅是“罰款”。卡皮奧等人認爲,這是不可能的,這表明選舉署的法律鬥爭有可能最終蔓延到最高法院進行最終裁決。

聽了這話,我不寒而慄。不久前,邦邦在同一法庭上對副總統雷尼·羅布雷多(Leni Robredo)進行的選舉抗議中落敗。他有多確定自己不會在同一個高等法院上再一次輸給同一個對手?

邦邦現在應該意識到永不滿足的激情驅動着他的敵人,他們不惜一切代價挫敗他現在即將成功地走入馬拉坎南宮的競選。在選舉署的法律戰中,他最好不要捲入法律術語,因爲法律術語已經一次又一次被證明是他的敵人的地盤,他無法取勝。如果邦邦再敢涉足這樣的領域,那就太魯莽了。更確切地說,他難道不會尋找尚未確定的方向來爲自己的觀點辯護嗎?

例如,我缺乏法律知識,這會促使我引用這樣一個事實:除了他競選總統之外,邦邦現在正處於一種狂熱之中。此前,他曾有過成功的政治競選,但並沒有因為卡皮奧及其陣营挑起逃稅定罪而受到阻礙。1998年邦邦·馬科斯當選北伊洛科斯省省長時,這一判决已經生效。九年後,他當選為國會眾議員,任期從2007年至2010年,最終競選並贏得2010年至2016年的參議員。

總而言之,在逃稅判決生效的整個過程中,邦邦曾多次競選並當選公職,但這並沒有妨礙所有的競選和當選。

爲什麼現在要提高這種信念呢?因爲很明顯,民衆對邦邦的支持正在迅速增長,菲律賓總統職位實際上已成爲他的必勝之選。正如黃衫軍不斷宣稱的那樣,馬科斯再也不能當總統了。

在一份報告中,卡皮奧宣佈逃稅問題何時提出並不重要。我很高興我不是律師。這讓我可以自由地提出一個完全不同的觀點。我認為,重要的是,以前沒有提出過的禁止某人選舉的建議可以被擱置,以免對國家生活的各個方面造成嚴重破壞。

舉個例子,想想邦邦在被選爲各種職務時所採取的官方行動會有什麼結果?

這些行爲從一開始不就是非法的嗎?

邦邦官方批准的最重要的立法之一是邦薩摩羅基本法(BBL),在穆斯林棉蘭老島建立邦薩摩羅自治區(BARMM)。我們是否要宣佈邦薩摩羅基本法和邦薩摩羅自治區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一個在一開始就被取消競選參議員資格的參議員批准的?我們甚至可能讓穆斯林分裂分子再次拿起武器。想象一下可能爆發的混亂、混亂和社會動盪;都是因爲卡皮奧和他的集團犯下了嚴重的不法行爲,他們一心要讓國家永遠陷入麻煩之中。

由於缺乏法律專業知識,我轉而閱讀有關爭議的文章。我在網上看到了這篇文章,我相信可以與討論相關。

“當一個案件或問題由於附加事件而停止提出可審理的爭議,使案件的裁決或問題的解決沒有任何實際用途或價值時,該案件或問題被認爲是無實際意義和學術性的。法院通常會拒絕對此類案件的管轄權,或以未決爲理由將其駁回,但除其他情況外,該案件有可能重複,但卻逃避司法審查。”

還有一點是這樣的:“在美國的法律體系中,如果進一步的法律程序對某件事沒有效果,或者事件已經使它超出了法律的範圍,那麼這件事就沒有意義。”因此,這個問題被剝奪了實際意義或變成純粹的學術。”

邦邦在公職生涯中所取得的成就是不可否認的,因爲他當初就不應該被選爲公職。但事實是,他被允許競選這些職位並當選,沒有人質疑那些競選和當選的人。邦邦在特殊情況下取得的成就是“將爭議置於法律之外的事件”或“使案件的判決或問題的解決沒有任何實際用途和價值的附加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