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標準報》Charlie V. Manalo      費中平譯

“人民將如何決定?”

這些畫面仍在我腦海中清晰可見。在1986年2月25日那個決定性的夜晚,以寡頭為首的黃衫軍終於成功地詆毀並罷免了前總統費迪南德·馬科斯。當然,如果沒有左派的幫助,他們不可能做到這一點,他們的領導人從那時起就一直與左派合作,但在他們處於最後的遊戲時,剛剛犯下了一個戰略錯誤,決定抵制快速投票。

因此,當黃衫軍在街上狂歡的時候,左派卻在一旁哭得死去活來。但儘管如此,他們還是成功地趕走了馬科斯家族,並把他們描繪成一無是處的惡魔。

快進到2022年或36年後。大多數菲律賓人(如果我們相信所有的調查結果的話)再次陷入了狂歡的氛圍。然而,這一次,主題已經被顛覆。如果說1986年的街頭狂歡是由寡頭領導的黃衫軍為推翻馬科斯而舉行的慶祝活動,那麼這一次則是為了把他的獨生子邦邦·馬科斯推上權力的寶座。正如所有的調查結果所顯示的那樣,邦邦·馬科斯即將成為 “後經濟特區時代 “的多數派總統。而且,沒有人能夠阻止他在今年5月9日取得勝利。

除了一件事——如果選舉署决定給參加今年總統競選的領先者潑冷水,讓他將失去參選資格。

本週初,選舉署第一分庭的關舜(Rowena Guanzon)選舉委員會委員表示,她將在今天至1月17日這段期間裡隨時公佈他們對取消邦邦·馬科斯候選資格證書的請願的決定。

為了記錄在案,目前仍有六份請願書等待選舉署處理,要麼質疑邦邦·馬科斯的總統競選資格,要麼直接要求取消他的資格,所有這些都是因為他在1982年至1985年期間沒有提交所得稅申報而被認定犯有涉及道德敗壞的罪行。

但是,不僅是他的律師,甚至是據稱與他的批評者結盟的法律專家都宣稱這些請願沒有任何依據,因為邦邦·馬科斯被地區審判法庭判處監禁的判決已經被上訴法院推翻,上訴法院只命令他支付罰款,這一點已經得到解決。

邦邦·馬科斯只被處以 “罰款”(《國家反腐敗法》第252條),而不是 “永久取消資格”(《國家反腐敗法》第254條)。

邦邦·馬科斯的陣營已經提出證據,證明他已經按照上訴法庭的命令支付了罰款。

事實上,這並不是選舉署第一次根據政治學說而不是法律技術問題來決定取消總統候選人的資格。它曾在2016年這樣做,涉及總統羅德里戈·杜特爾特。

當時,有請願書要求投票機構取消杜特爾特的總統候選人資格,其理由稱馬丁·迪諾作為他所替代的菲律賓人民民主力量黨的標準持有人,是作為帕賽市市長候選人而不是總統候選人提交的資格。

那麼,如果沒有候選人資格證書可以替代,杜特爾特怎麼能競選總統呢?

然而,選舉署決定無視這一點,稱儘管迪尼奧犯了錯誤,但他競選總統的意圖是明確的。

顯然,由於杜特爾特當時在政治調查中處於領先地位,選舉署更重視政治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

順便說一句,關舜(Guanzon )也是當時支持杜特爾特的選舉署第一分庭的成員。

 那麼,選舉署會扮政黨對破壞者的角色嗎? 我對此表示高度懷疑。 就像他們在 2016 年杜特爾特取消資格案中所做的那樣,他們將讓民眾在 5 月 9 日.來決定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