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標準報》Tonny Lopez             費中平譯

“把總統府好政府委員引入討論”。

純屬無稽之談。

這就是哈佛大學畢業的律師和長期稅務專家胡安·龐塞·恩里萊對批評者向已故菲律賓總統、1965年12月30日至1986年2月25日的費迪南德·埃德拉林·馬科斯的繼承人徵收的所謂2030億比索的遺產稅的描述。

恩里萊,簡稱JPE,曾是馬科斯的財政部部長,後來成為這位強人的國防部長,長達17年。馬科斯被推翻後,他被選入參議院並成為參議院主席。

這位前參議院議長對退休的最高法院法官安東尼奧·卡皮奧(Antonio Carpio)關於馬科斯家族的所謂遺產稅的計算方法嗤之以鼻。

卡皮奧和總統候選人馬尼拉市長伊斯科·莫雷諾合作,計算出馬科斯的遺產稅為2030億比索,而在1991年遺產稅成為最終和執行的時候,這個數字是230億比索。

恩里爾建議卡皮奧停止發佈與馬科斯家族遺產稅有關的錯誤和毫無根據的聲明,因為 “他(卡皮奧)並不完全理解稅法”。

恩里爾說,政治可能是這個問題背後的唯一原因,尤其是因為距離5月9日的總統選舉只有一個多月了。

“今天的政治同仁應當知道,在你作出判斷之前,在你相信之前,你必須聽清楚。在你相信之前,你要先思考那些人說的是不是真的嗎?”這位前參議員在一次電台採訪中說。

“即使是前最高法院大法官(作者注:卡奧皮Carpio),如果他不學習,也去不瞭解,也不從事律師工作,他也是不懂得,” 恩里爾指出。

“恩里爾解釋說:”納稅人的遺產稅,是由他們自己決定的,是由他們自己決定的。

“製造這個問題的人,科莉·阿基諾政府,他們沒收了馬科斯總統的財產,然後他們又要徵收遺產稅,這是亂彈琴,所以,馬科斯總統財產的合法性必須是乾淨的,那麼,如果他欠稅,才能要支付他欠的債, ” 恩里爾說。

總統競選人邦邦·馬科斯陣營早些時候說,這個問題的出現是因為陰暗的政治。

邦邦·馬科斯的發言人兼辦公室主任維克·羅德里格斯律師說:”我們的對手正在誤導大家,聲稱此案已經有了最終結果,而事情的真相是,它仍然在法庭上待決,訴訟中的財產所有權尚未解決。

“總統候選人邦邦·馬科斯的競爭對手在選舉前幾週一致提出此事並非巧合;可悲的是,這都是政治問題,”邦邦·馬科斯的發言人補充說。

前國稅局局長何塞 馬里·”喬喬”·布納格則告訴我們,他所說的是 “據我所知的不折不扣的事實”。喬喬從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擔任國稅局局長。他在1968年的律師考試中名列第二。

1989年老馬科斯去世時,繼承人有義務在6個月內提交遺產稅申報表並支付遺產稅。喬喬·布納格(Jojo Buñag)回憶說,當時沒有申報。

1992年,拉莫斯當選總統,並任命李威維·文森斯·查托 (Liwayway Vinzons-Chato)為國稅局局長。根據《稅法》,當任何應該提交的納稅申報沒有提交時,國稅局局長有權根據他/她所瞭解的情況進行申報並向國稅局提交。

“由於沒有對老馬科斯的遺產進行申報,查托局長根據我認為被報告為老馬科斯的資產進行了申報,”喬喬·布納格解釋說。

此外,由於沒有繳稅,國稅局根據查準備和提交的申報表,發出了230億比索的評估。「馬科斯家的律師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喬喬皺了皺眉頭說。他沒有按照要求在30天內將案件上訴到稅務上訴法院,而是將其上訴到上訴法院。

意料之中的是,上訴法院否認了該申請是在錯誤的法院提交的。馬科斯夫婦沒有急於向稅務上訴法院提出申請以趕上最後期限,而是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請,最高法院確認了稅務上訴法院的決定。

出乎意料的是,上訴法院拒絕了向錯誤的法院提交的申請。馬科斯家族沒有趕在最後期限前趕到向稅務上訴法院,而是去了最高法院,後者確認了上訴法院的裁決。

由於30天的時間已經過了,馬科斯家族已經沒有了補救措施,評估已經成為最終的和可執行的。”喬喬認為:”不管是對是錯,這個評估現在是無可置疑的。

因此,即使查托在計算中包括了不屬於FM的財產,也不能再被質疑了。這艘船已經起航了。最終評估就像法院的最終判決。

喬喬建議,評估可以通過扣押銀行賬戶和徵收財產來執行。國稅局沒有徵收的原因是夫婦沒有付款,馬科斯沒有銀行賬戶,他名下唯一已知的不動產是他曾經居住的聖胡安的奧地加(Ortega)房產。

喬喬笑著說:「信不信由你,老馬科斯並沒有把財產放在他的名下。就連紐約的房產也在別人的名下。其他資產,如瑞士賬戶、畫作等被總統府好政府委員會認定爲非法所得,因此不屬於老馬科斯,而是屬於菲律賓政府。」

另一位稅務專家,一位受過哈佛大學教育的律師(1997年法律碩士和國際稅務項目),給我講了《稅務101》。這位律師解釋說。

收款的規定是在評估結束後的五年內。

在邦邦·馬科斯的案例中,評估是在1991年9月發出的(我想),它沒有被抗議,所以它在30天內成為最終結果。在30天內沒有提出抗議的評估成為拖欠的賬戶,到期後可以收取。國稅局有五年的時間來收取,從這段時間算起。

就邦邦·馬科斯而言,從1991-1993年開始,國稅局開始對馬科斯的財產(大部分被總統府好政府委員扣押)進行徵收,以強制徵收。從1991年到1993年還進行了公開拍賣。當邦邦·馬科斯向法院提出質疑時,徵收過程被中止,因為他聲稱徵收稅款應通過遺囑檢驗法院進行。

同時,在該案訴訟期間,五年的徵收規定期限被暫停。1997年,最高法院維持了上訢法院的判決,稱國稅局可以進行簡易徵收。

因此,國稅局在1997年應該再次恢復徵稅,而五年的徵收期應該在剩餘的三年內再次運行。政府的徵收權在2000年或2001年結束。此後,國稅局不能再根據時效規則進行徵收。

為什麼每個人都對這個處方保持沈默?包括基姆·賈辛托-赫納爾斯 (Kim Henares 拉莫斯總統時期的國稅局局長*)?她是在玩政治嗎?很明顯,她是在玩政治。

還請注意,包括在總遺產中的相同資產也是被總統府好政府委員會扣押的資產。因此,為了強制徵收,國稅局可以徵收和出售這些資產。總統府好政府委員會現在應該對這些資產進行覈算,總統府好政府委員會的所有銷售收入應被視為遺產稅的支付。理由是支付稅款優先於任何索賠。

讓總統府好政府委員會參與這個討論是很重要的,因為他們要對這些資產作出說明。

*譯注:Kim Henares 是為阿基諾三世總統時期的國稅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