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中評論網馬尼拉》馬尼拉的一家地方審判法庭裁定,菲律賓共產黨(CPP)及其武裝組織新人民軍(NPA)不是恐怖組織。

馬尼拉地區審判法院第19分院於上週三做出了這一裁決,因為它駁回了司法部於2018年2月21日提出的宣佈菲律賓共產黨-新人民軍為恐怖組織的請求。

司法部根據2007年《人類安全法》(HSA)第17條提出請願,該條規定在一個組織被正式貼上恐怖主義標籤之前,必須由地區審判法庭作出裁決。

馬洛-馬多薩-馬拉加法官在裁決中說,該組織的十點計劃 “很容易表明,菲共-新人民軍的組織或存在,不是為了從事恐怖主義”。

馬格多薩-馬拉加指出,《人類安全法》對恐怖主義的定義是:在公海上實施海盜和兵變;叛亂或暴動;政變;謀殺;綁架和嚴重的非法拘留;涉及破壞財產的犯罪,”從而在民眾中播種和製造一種廣泛和異常的恐懼和恐慌,以脅迫政府向非法要求屈服”。

“不難看出,菲共-新人民軍訴諸’武裝鬥爭’和必然伴隨的暴力,作為實現其目的的認可手段,可能使菲共-新人民軍獲得了恐怖主義的標籤,”法官說。

在確定該組織是否實施了 “恐怖主義行為 “時,法院審查了政府證人所證實的其成員據稱實施的九起暴行。這些事件是

– 2019年12月、2020年3月、2020年7月、2020年8月和2020年7月的殺人事件

– 2020年10月的伏擊事件 – 2020年10月試圖殺害一名教師的行動失敗

– 2020年5月燒毀一座小教堂和居民房屋

– 2019年5月綁架了7名平民。

馬格多薩-馬拉加說,目擊者只是通過他們所穿的衣服來識別嫌疑人。她說,要確定一個人是CPPNPA成員,需要的不僅僅是某種方式或服裝模式。

“法官說:”在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菲共-新人民軍成員的正式制服是由全黑的衣服組成的情況下,本法庭不能相信證人的識別。

馬格多薩-馬拉加說,這九起事件中沒有一起在民眾中造成 “廣泛和特別的恐懼和驚慌”。

法官說,她將這些事件描述為在棉蘭老島,特別是在南蘇里高、卡加延德奧羅市、東米薩米斯、布基德農和南阿古桑發生的 “零星事件”。

她還引用了2017年最高法院裁決中指出的恐怖主義和叛亂之間的區別,前者被認為是範圍更大。

最高法院指出,如果所犯罪行是為了政治目的,那就是叛亂。

如果主要目的是在民眾中播種和製造廣泛和特別的恐懼和恐慌,以脅迫政府屈服於非法的要求,那麼該罪行就是恐怖主義。

律師拉里·加東 (Lorenzo “Larry” Gadon)週四說,馬尼拉法院拒絕將菲共-新人民軍列為恐怖組織不算數。

“這其實並不重要,因為行政部門在行使國家固有的警察權力時,宣佈他們為恐怖組織是屬於行政部門的權力範圍,”加東告訴媒體。

他說,總統有權在行使警察權力以保護國家的安全和完整時宣佈菲共-新人民軍為恐怖組織。

加東說:”總統可以獲得所有信息和數據,使他能夠行使這種權力。”加東是新社會運動黨的唯一參議員候選人,該黨由現任總統的父親已故總統老費迪南德-馬創立。

他說:”我只是不知道為什麼首先提出請願書,我覺得沒有必要,”。

在星期二的參議院聽證會上,羅納德-“巴托”-德拉羅薩參議員說,政府應該放棄通過談判和平解決共產主義叛亂問題的想法,因為人民黨-新人民軍一直在欺騙政府。

“這些人只是在愚弄我們。我們已經和他們談了很多年了,但沒有任何結果。我們是真誠的,但他們不是。我們不要讓他們進一步愚弄我們,特別是現在菲共-新人民軍已經因為結束地方共產主義武裝衝突的國家工作隊(NTF-Elcac)而跪下了,”德拉羅薩說。

這位前國家警察局長主持了參議院國防與安全、和平、統一與和解委員會與他領導的公共秩序和危險毒品委員會以及財政委員會的聽證會,討論參議院法案(SB)200,該法案旨在通過建立全國結束地方共產主義武裝衝突委員會使結束地方共產主義武裝衝突的國家工作隊(NTF-Elcac)制度化。

結束地方共產主義武裝衝突的國家工作隊是在2018年12月由時任總統羅德里戈-杜特爾特發佈的第70號行政命令創建的。

“當我們與他們談論和平時,他們(菲共-新人民軍)在做什麼?他們在那裡整合他們的人,重新集結,重新武裝自己,並進行招募,因為他們可以自由地在社區周圍活動。你知道,對我來說這已經夠了。”他對出席聽證會的政府安全官員說。

“讓我們完成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認真對待這個問題。正如我所說,我已經帶著身上所有的傷痕,帶著我所看到的所有死亡,從部隊退役了。難道我必須等待我的兒子,他剛剛從學院畢業,經歷我年輕時面臨的同樣問题,當我是一個中尉,直到我退役?如果我們現在不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就不能給年輕人一個更好的未來,”德拉羅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