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中評論網香港訊》據《聯合國》網3月8日刊登的新聞報道,《聯合國》在審查24名菲律賓國民提出的申訴後,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今天發佈了決定,認定菲律賓未能糾正對性奴役受害者的持續歧視並減輕她們的痛苦。

這24名菲律賓國民是菲律賓祖母聯盟(Malaya Lolas)的成員,該聯盟是一個為性奴役幸存者提供支持的非營利組織。

這些性奴役受害者通常被稱為「慰安婦」。她們多次要求菲律賓政府支持對日本提出賠償,為她們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遭受性奴役制度的痛苦提供補償。

她們主張,菲律賓未能支持她們的事業,從根本上導致了對她們的持續歧視,這種歧視一直持續到今天。

委員會成員貝塞爾(Marion Bethel)說:「對於這些受害者來說,這是一個象徵性的勝利時刻,她們以前在菲律賓被消聲、被忽視、被輕視、被從歷史中抹去。委員會的意見為恢復她們的尊嚴、正直、聲譽和榮譽鋪平了道路。」

受害者索賠屢屢受挫

1944年11月23日,申訴人阿隆索(Natalia Alonzo)和其他23名受害者被強行帶到位於邦板牙省聖伊爾德豐索的日軍總部「紅房子」。她們在紅房子被拘留了一天到三周不等,多次遭受強姦、其他形式的性暴力、酷刑和非人道的拘留條件。自此,她們遭受了長期的身體、心理、社會和經濟後果,包括身體傷害、創傷後應激障礙、生殖能力永久性損害,在社區、婚姻和工作中的社會關係也受到破壞。

她们表示一直在国内层面提出索赔,要求菲律宾政府支持索赔和她们对日本政府的索赔权利。然而,她们的多次努力都被当局驳回,最后一次行动在2014年被最高法院驳回。

菲律宾政府一贯主张,在1956年批准与日本的《对日和平条约》之后,菲律宾没有资格向日本索赔。

隨後,受害者們於2019年將申訴提交至委員會,尋求確定菲律賓有責任履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規定的承諾,支持在其領土上婦女和女童不受歧視。

菲律賓違反公約規定義務

委員會注意到,菲律賓與日本簽署了《對日和平條約》,放棄了賠償權利。但是,委員會強調,這是一個持續性的歧視案件。

委員會指出,菲律賓婦女委員會並未解決戰時性奴役的制度化問題,以及對受害者和幸存者的影響或其保護需求。相比之下,菲律賓戰爭退伍軍人大多是男性,他們有權享受政府特殊和受尊重的待遇,如教育福利、醫療福利、養老金、殘疾金和死亡撫卹金等。

鑒於性奴役受害者遭受了極端嚴重的性別暴力,以及在賠償、補償和康復方面針對她們的持續歧視,委員會得出結論,菲律賓違反了公約規定的義務。

委員會特別指出,菲律賓作為締約國沒有採取適當的立法和其他措施,禁止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並平等保護婦女的權利。

委員會要求菲律賓向受害者提供充分的賠償,包括針對持續存在的歧視進行的物質賠償和正式道歉。

委員會成員貝塞爾說:「這一案例表明,在戰爭和衝突局勢中,對婦女和女童的性暴力輕描淡寫或視而不見,實際上是侵犯婦女權利的另一種惡劣形式。我們希望委員會的決定有助於恢復所有受害者的人類尊嚴,無論她們已故或在世。」

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

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監督締約國遵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規定,公約迄今已有189個締約國。

委員會由23名來自世界各地的婦女權利獨立人權專家組成,他們以個人身份而非締約國代表任職。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任擇議定書》允許委員會接受和審查《任擇議定書》管轄下的個人或個人團體提出的申訴。迄今已有115個國家批准或加入了《任擇議定書》。

委員會對個人來文的意見和決定是對締約國履行公約下其人權義務的獨立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