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標準報》Rod Kapunan

菲律賓外交部長透露,論壇能源公司(Forum Energy)無法繼續在禮樂灘鑽探,因為中國船隻正在騷擾菲律賓船隻。

2012年5月,曼尼-彭吉南會見了中海油總裁楊華,要求中國成立合資公司,勘探SC-72,以解決斯卡伯勒淺灘對峙問題。

楊部長回答說,中海油也被中國政府授予勘探禮樂灘的權利。儘管如此,兩國政府同意在諒解備忘錄簽署後的12個月內建立合作企業。

事實上,菲律賓違反我國憲法,將服務合同授予外國石油公司。

洛辛(Locsin)所指的暫停是根據2010年能源部授予Forum Energy Limited的72號服務合同,禁止在禮樂灘進行勘探,該公司由Pangilinan領導的PXP Energy(前身爲Philex Petroleum)擁有79.13%的控股權。

Forum Energy是一家在英國註冊成立的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公司,主要業務是菲律賓。

中國注意到我們與荷蘭殼牌和雪佛龍聯合勘探石油,我們獲得10%的股份,90%的股份由這兩家外國石油公司瓜分。

政府後來被要求支付3%的特許經營稅。

中國試圖糾正這些不平等,嚴格允許我們遵守我國憲法第十二條第二節規定的60-40分治。

直到洛辛(Teodoro Locsin)部長取消了諒解備忘錄後,雙方才得以解決分歧。

一些人認爲,這種誤解源於這樣一個事實,即中國想要推廣其國有企業中海油,而菲律賓想要追求其國有的PNOC勘探公司。

美國永遠不能要求中國從南海撤出。

中國的存在是其地理存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雖然中國堅持對所謂“九段線”擁有主權,但也沒有阻止美國等海軍大國通過南海行使航行自由和無害通行權。

中國所要求的只是美國尊重現有的國際法,尊重我們傳統的12海里領海界限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的200海里領海界限,或者尊重擁有海岸線的國家在南海享有專屬經濟區。

美國也不能指責中國在沒有聯合國安理會決議的情況下阻止其他海軍力量通過南海。

由於勘探和開採石油和天然氣的最初目標轉變爲建立外國軍事基地,情況變得複雜起來。

控制南海已經成爲他們自己軍事目標的首要目標,而不是控制石油和天然氣礦藏。

事情已經變得政治化,軍事力量而不是經濟力量現在主導了大國的關注。

菲美軍事基地協議已經升級,以滿足後冷戰時期的緊急情況。

我們批准《加強防務合作協議》(EDCA)表明了我們與美國協議的性質。

這就像在不瞭解同盟的根本原因的情況下,因爲意識形態上的不安全感而與2、3個國家結成同盟一樣。

與美國的EDCA協議涉及菲律賓北部的三個地點。

其中包括一個海軍基地、卡加延的一個機場和伊莎貝拉的一個軍營。

海軍基地位於聖安娜,距離臺灣約400公里。

另一個地點是巴拉巴克島的一個空軍基地,位於巴拉望島南端,正對着南海。

卡加延省省長曼努埃爾·曼巴公開反對EDCA。

他擔心危及中國的投資,併成爲臺灣衝突的目標。

美國政府似乎堅定地支持增加四個新地點的計劃:卡加延省聖安娜的卡米洛·奧西亞斯海軍基地;位於伊莎貝拉加穆的Melchor Dela Cruz營地;巴拉望島的巴拉巴克島;卡加延的Lal-lo機場。

許多人認爲,EDCA將給予美國繼續在南海存在的法律支柱,並以霸權的身份在該地區巡邏。

這給人的印象是,是我們的國家尋求美國的援助,以保護我們免受中國可能的入侵。

從技術上講,我們與臺灣的密切關係把菲律賓變成了一個代理人國家,隨時準備與中國進行代理人戰爭。

美國完全清楚菲律賓沒有能力保衛臺灣,美國也認識到這種情況。

基於規則的戰略概念一直存在於美國人的腦海中;原則代表多數人,認爲自己是對的。

許多人對此表示質疑。

首先,上下文不適合應用它的條件。

美國政策制定者所做的一切就是讓菲律賓接受而不是質疑該協議。

此外,美國堅稱,只要不阻礙臺灣海峽的自由通行,美國海軍完全有權通過臺灣海峽。

然而,美國海軍從未費心解釋航行自由是有限制的。

問題在於,美國在臺灣海峽巡邏肯定會違反該航道,因爲分隔中國大陸和臺灣的中線距離兩國海岸線不到24英里。

事實上,中國可以阻止船隻通過,堅持認爲這將侵犯兩國的領海。

今天,這是美國海軍和中國人民解放軍之間持續緊張的原因。

我們所知道的只是中國在允許海峽自由通行方面的不妥協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