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時報》退伍少將Edgard A. Arevalo

在醞釀中的軍人與軍警養老基金問題以及如何將其作為即將到來的“財政崩潰”的所謂原因時,有人問到,“為什麼不要求美國支付《加强防禦協調協議》所用場地的租金,以資助不斷膨脹的軍警人員養老基金?”。參議員羅納德·德拉·羅薩的想法就是這樣,參議員弗朗西斯·埃斯庫德羅立即支持。 後者甚至向前者提議提交一項決議,敦促參議院推動馬拉坎南宮修改已有72年歷史的《菲-美共同防禦條約》的條款。

前參議員、文珍俞巴眾議員魯道夫·比亞松(Rodolfo Biazon)通過DZBB電臺接受了採訪。比亞松是多項法律的作者,其中包括菲律賓武裝部隊(AFP)的現代化、給予菲律賓武裝部隊人員的某些津貼和福利的免稅,以及授予英勇勳章得主每月酬金和特權。 在病床上,比亞松承認,他覺得有必要重新審視養老金制度。 但他同樣坦率地表示,立法者應該謹慎地要求通過扣薪來繳納會費,因為他說,這不僅對阿兵哥個人,而且對他們的家人都有嚴重影響。 立法者比亞松是第一位也是唯一的一位海軍陸戰隊四星上將和菲律賓武裝部隊參謀長,菲律賓海軍陸戰隊司令,戰士,自由和民主的捍衛者,最重要的是愛國者,他於2023年6月12日逝世,他仍然銘記著他的阿兵哥、飛行員、水手和海軍陸戰隊的福利。

財政部長班傑明·迪奧克諾(Benjamin Diokno)特別指責菲律賓武裝部隊的養老金制度“荒謬”,並特別針對軍隊領取的養老金與其他政府雇員不成比例的問題。 他指出,軍方聲稱士兵可以活到90歲,而不必承擔繳納養老基金的負擔,從而不適當地提前享受40歲及更長時間的退休薪水。 他斷言,由於國家只通過納稅人的錢來支付,這會導致預算赤字不斷膨脹,如果繼續像罐頭一樣被踢下去,將導致“財政崩潰”。 但他沒有表示,也有政府雇員領取100%指數化的養老金和津貼,這些養老金和津貼也是由納稅人的錢支付的。 他們是司法部門、檢察部門和憲法委員會的官員。

在這些强有力的發言之後,開始了關於這個主題的長篇討論。 首先,退役海軍中將阿里斯頓·德洛斯·雷耶斯(Ariston de los Reyes)駁斥了政府服務保險系統(GSIS)的說法,即軍人與軍警養老金需要3.6萬億披索。 經過仔細研究,他斷言,不存在僅僅歸因於當前軍事養老金制度的不斷膨脹的國家預算赤字。 他假設,P9.6萬億是經計算的一次性成本,以確保所有軍人與軍警養老金要求的永久融資——重複,所有軍人與軍警,而不僅僅是軍隊——而不是每年通過一般撥款法撥款。 德洛斯·雷耶斯表示,2011年至2021年期間,軍隊養老金與預算的比率在1.0%至1.5%之間,自2019年以來已經包括養老金指數化。

問題在於2016年,時任總統貝尼尼奧·阿基諾第三次簽署了第201號行政命令,修改了文職人員、軍事人員和軍警人員的工資表和福利。 菲律賓武裝部隊、菲律賓國家警詧(PNP)、菲律賓海岸警衛隊(PCG)、消防局(BFP)、監獄管理和刑罰局(BJMP)以及國家測繪和資源資訊局(Namria)組成了我們今天所知的軍人與軍警人員。

尤其是兵士, “他們的任務太多了。除了內部安全行動外,他們一直處於國防(保衛西菲律賓海)的前沿 ,聯合國維和特派團、救災行動、搜救等,因生命和肢體損失而面臨相應風險,包括節假日在內的全天候工作,以及在灾害期間無加班費,即使我們的工作時間超過每天8小時,這也是他們的文職同行所享有的福利, “菲律賓軍事學院1971級股份有限公司的立場檔案中有部分內容。”前改革武裝力量運動堅定分子、國防部長、參議員、現任總統法律顧問胡安·蓬斯·恩里爾(Juan Ponce Enrile)斷言,“士兵的工作是不同的。”迪奧克諾(Diokno)必須放慢脚步,從他們的薪水中扣除養老金繳款。 如果士兵要通過薪水扣除來支付他們的繳款,就不能稱之為政府的養老金。 “我們讚揚參議員拉克森(Panfilo Lacson)、比亞松(Biazon)、恩里爾(Enrile)和其他志同道合的立法者為軍人與軍警大打出手。我們讚揚參議員羅納德·德拉·羅薩就資金來源提出了新穎的想法,以新增軍人與軍養老基金,避免強迫他們繳納退休薪水,這與司法、檢察部門員工享有的特權相同 以及憲法委員會。 因為事實上,他們的階級是獨一無二的。 士兵由人民的稅收支付,但當人民的生命權、自由權和財產權受到威脅時,他們用生命回報人民。 士兵們離開家園,為弱者而戰,保護被邊緣化的陌生人,同時讓他們的親人自生自滅。

國會應該考慮解除軍人與軍警人員的束縛。 菲律賓武裝部隊、菲律賓國家警詧(PNP)、菲律賓海岸警衛隊(PCG)、消防局(BFP)、監獄管理和刑罰局(BJMP)和資源資訊局人員(Namria)之間有著實質性的區別。 他們面臨的風險程度、執行的任務和工作環境各不相同。 因此,可以為每個群體設計一個單獨的養老金計畫。

立法者應該仔細考慮國家安全部隊的士氣。 長期以來,他們毫無疑問地冒著生命危險,以宣誓就職的名義放弃了家人的未來,儘管他們裝備簡陋,收入微薄。 直到他們得到加薪。

因為他們信任國家——如果他們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他們的養老金將滿足他們在職責召喚時留下的親人的需求。 因為畢竟,1987年《憲法》第7條第十六節規定,“國家應立即向退伍軍人和參加過軍事戰役的退伍軍人及其尚存的配偶和孤兒提供充分的照顧、福利和其他形式的援助。應為此提供資金……”事實上, 憲法規定“……在處理公共領域的農業用地時,以及在適當情况下,在利用自然資源時,應適當考慮到這些問題。”這是阿兵哥和國家之間的一項不成文的社會契約。 菲律賓士兵從未違背他或她在協定中的承諾,他或她的誓言:“我將在菲律賓真正的英勇、榮譽、責任和忠誠傳統中戰鬥和犧牲。我向所有這些承諾我的生命、我的財富和我神聖的榮譽。”國家和人民會背棄他們的保護者和捍衛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