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每日詢問報》Artemio V. Panganiban

最近在衆議院舉行的聽證會引發了激烈的公衆辯論,即當前政府是否應該允許國際刑事法院(ICC)調查,並在必要時起訴前總統羅德里戈·r·杜特爾特(Rodrigo R. Duterte)在任期間和/或由其犯下的危害人類罪。馬科斯總統在迴應辯論時說,他正在“研究”重返“國際刑事法院”。所以,我們將繼續考慮我們的選擇。”在我看來,他有三個主要的選擇:(1)維持現狀;(2)重新加入國際刑事法院;(3)合作而不重新加入國際法庭。

維持現狀意味着讓事情保持現狀;也就是說,我國不會重新加入國際刑事法院,但將尊重國際刑事法院上訴分庭(AC)於2023年7月18日以3比2的投票結果作出的決定,授權現任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恢復對2011年11月1日至2019年3月16日涉嫌犯罪的調查。

請注意,在國際刑事法院上訴分庭(AC)的決定中,三位法官中的大多數只是同意卡里姆·汗的觀點,即我們的政府沒有表現出真正的意願或能力來調查菲律賓的情況,並起訴肇事者,特別是所謂的犯罪的“首腦”。還請注意,多數人沒有就更根本的問題作出裁決,即進行初步調查的請求是否在無爭議的兩年監管期內提出。它只是無視這個問題,說我們的政府已經放棄了提出這個問題的權利。

兩名少數人堅持認爲,國際刑事法院沒有獲得對所指控罪行的管轄權,因爲國際刑事法院前首席檢察官法圖·本蘇達(Fatou Bensouda)直到2021年5月24日才向國際刑事法院預審分庭(PTC)請求授權進行初步審查,而國際刑事法院預審分庭(PTC)直到2021年9月15日才批准了她的請求,這兩個日期都是菲律賓於2019年3月17日退出國際刑事法院生效後兩年多的時間。這可能就是爲什麼直到現在,儘管國際刑事法院上訴分庭(AC)以3比2的結果做出了裁決,汗還沒有公開宣佈恢復調查的原因。

無論如何,總檢察長梅納多·格瓦拉(Menardo I. Guevarra)總結了菲律賓目前的立場:除非被列入黑名單或被視爲“不受歡迎”,汗的調查人員可以按照我們的法律進入菲律賓,在農村漫步,觀察周圍環境,聽取證人的證詞,接收文件,看看我們的司法系統是多麼自由和有能力,而不需要我們的政府的合作。

根據第二種選擇,總統根據憲法賦予他處理外交事務的權力,擁有將我們帶回國際刑事法院的全部權力,消除所有不確定性,使汗能夠調查菲律賓的局勢並起訴罪犯;並允許國際刑事法院在正當程序後定罪,並下令拘留被定罪的罪犯。

我的拙見是,根據現有的信息顯示,我們退出國際刑事法院完全是由總統未經參議院同意作出的,總統(無論現任總統是誰)可以簡單地通過撤回信而不需要參議院的批准來改變自己的行爲。參議院對創立國際刑事法院的《羅馬規約》的批准從未被參議院推翻。因此,它在2011年8月23日通過參議院第57號決議所表示的同意至今仍然有效。

雖然僅僅是通過其附言(旁註)來表達,但最高法院——在Pangilinan訴Cayetano案(2021年3月16日)中,由高院大法官Marvic M.V.F. Leonen恰當地撰寫的——用邏輯、理性和智慧來支持這一附言。

在第三種選擇下,總統不需要收回他的撤回信,只需要允許他的內閣成員,特別是司法部長,打開行政部門的設施,如國家調查局,菲律賓國家警察和司法部首席檢察官辦公室,幫助卡里姆汗調查菲律賓的情況並起訴涉嫌的罪犯。

根據這一選擇,總統可以以國家間的禮讓和我們對法治的一貫尊重爲理由來行使其外交權力。事實上,我認爲這種立場可能會導致兩種看似完全不同的結果:首先,國際刑事法院的調查人員可能會得出結論,菲律賓畢竟是真正願意並能夠履行其調查和起訴的主要職責;其次,調查人員可能決定依靠他們自己的調查結果,將被指控的肇事者誘捕到國際刑事法院棘手的網絡中。

副總統薩拉·杜特爾特(Sara Duterte)已正式要求司法部不要與汗及其檢察官以及國際刑事法院合作。簡而言之,她贊成維持現狀,從而維護我們國家的自尊和尊嚴,並表明我們地方機構的生存能力和能力,即使天塌下來也能伸張正義。

總統會採取哪一種選擇? 等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