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標準報》Charlie V. Manalo        費中平譯

“現在是我們更仔細地研究這些問題的時候了。”

如果目前的趨勢繼續下去,前參議員邦邦·馬科斯或他的支持者稱為BBM,極有可能在5月9日的總統競選中獲勝。也許,由於他是選舉抗議的受害者,但由於被事件超越而變得毫無意義,他可以認真研究選舉抗議聽證會的進行,並尋求修改有關選舉抗議的法律。

為了記錄在案,BBM的案子並不是第一個被撤銷的案子(事實上,它仍然要被撤銷),在抗議者決定競選另一個職位後,他的抗議仍在總統選舉法庭待審。

1992年,已故的米里亞姆-德芬索-聖地亞哥對前總統菲德爾-拉莫斯提出抗議,聲稱她的選票被 “加減 “計劃削減。然而,她在1995年競選參議院席位後,被迫撤回了她的案件,而該案件沒有得到解決。

2004年,當時的參議員,現在的眾議員洛倫-萊加達(Loren Legarda)也對副總統選舉的結果提出抗議,她在選舉中輸給了諾利-德-卡斯特羅(Noli de Castro)。然而,當她在2007年尋求參議院席位時,她被迫放棄抗議。

參議員弗朗西斯-托倫蒂諾(Francis Tolentino)也在2016年的選舉中提出了抗議,聲稱他的選票被削去,以支持另一名候選人。與聖地亞哥和萊加達一樣,他在2019年再次競選參議院席位時也撤回了他的抗議。

距離下次選舉還有四個月,BBM的案子肯定會沿襲聖地亞哥、萊加達和托倫蒂諾的選舉抗議案的路線。此案將永遠不會有結果,抗議的結果也永遠不會被公眾所知。

而這一點必須改變。正如新社會黨參議員候選人加頓(Larry Gadon)律師所說,最高法院的兩位法官–阿佛列多·卡古亞阿(Alfredo Caguioa)和馬維克·萊昂南(Marvic Leonen)應該為搞砸或拖延解決BBM的投票抗議負責。

選舉抗議,尤其是那些尋求重新計票的抗議,並不便宜。事實上,加頓說,BBM陣營為他對萊尼-羅佈雷多的抗議支付了2億左右披索。

而為此,加頓說他們應該負責退還邦邦-馬科斯在2016年選舉抗議中因無故拖延而存入的抗議費。

即將到來的2022年選舉的申請已於去年10月8日開始了,我們現在已經走入了2022年,但2016年的副總統抗議仍未解决,”加頓指出

參議員候選人強調說:”卡古亞阿法官和馬維克·萊昂南法官必須對退款承擔個人責任,因長期拖延可歸咎於他們兩人。

據加頓稱,在卡古亞阿大法官擔任主審該案法官期間,蝸牛式的訴訟程序已經將抗議活動拖了好幾年,原因很簡單,那就是儘管選舉選署告訴投票人要充分遮蓋投票,但25%的遮蓋率是否應被視為有效投票。這實際上是在2016年競選期間播放的選舉署付費廣告中強調的。

在抗議案被重新提交給萊昂南的時候,加頓說問題是最高法院是否可以將棉蘭老島部分地區被證明存在欺詐的選票宣佈無效。

然而,儘管選舉署和副總察官評論說,最高法院擁有所有的權力和權威,可以通過制定必要的規則,在行使其司法權力時對該問題進行裁決,但據稱由於沒有涉及該問題的規則,萊昂南拒絕對該問題進行裁決。

加頓說:”助理大法官萊昂南仍然沒有並拒絕做出最終裁決,而這一裁決將導致萊妮的選票無效,並使邦邦·馬科斯成為2016年副總統競選的贏家。

“助理大官法卡古亞阿和萊昂南必須退還BBM存入的錢。他們挫敗了人民的意願,對BBM和選民犯下了嚴重的不公正行為,”該律師補充說。

然而,我認為退款是不夠的。俗話說 “拖延的正義就是否定的正義”,如果不對BBM的抗議採取行動,它已經拖了近六年,可能會剝奪人民合法的副總統,假設BBM真的贏得了2016年的副總統選舉,但我們永遠不會知道,因為這兩位法官沒有解決這個案件。被剝奪正義的不僅是BBM,還有那些投票給他並相信他已經獲勝的人們。他們被剝奪了正義,不僅是因為案件的解決被推遲了,而且是因為案件根本就沒有解決。

有關選舉抗議的法律確實應該被重新審視和修正,那些處理這些案件的人應該被要求退還抗議者支付的費用,並對未能在國會確定的特定時間內解決這些案件的人處以更嚴厲的懲罰。

現在是我們認真對待這些選舉抗議的時候了,這些聽證官員似乎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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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加頓就在發表聲明要求卡古亞阿和萊昂南負責退還BBM的抗議費用的幾個小時後,最高法院給他打了一個暫停的耳光,並要求他解釋為什麼他不應該因為 “辱罵Raisa Robles “而被取消資格。

加頓很快對他的停職是通過媒體而不是先送達給他的方式做出了反應。

“對於一個以保障正當法律程序為榮的機構來說,我感到困惑的是,最高法院未經正當程序就立即將我停職,而且在沒有向我提供投訴副本(如果有的話)的情況下就在媒體上宣佈我的停職。由於這在歷史上似乎是史無前例的,我不禁感到我被挑出來了。這可能是由於我最近要求退還BBM公司支付的抗議費用的聲明仍未得到解決?加頓通過一份聲明說。

“他補充說:”這可能是出於政治動機,因為我正在競選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