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時報》RIGOBERTO D. TIGLAO

我希望當選總統小費迪南德·邦邦·馬科斯只是被菲律賓CNN錯誤地引用了。或者,由於他的工作繁忙(他要任命1000多個重要的政府職位,3000個小職位),他還沒有嚴格研究南海問題。

但當地CNN引用的他在5月25日的發言:”我們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裁決對我們有利。我們將利用它來繼續維護我們的領土權利。這不是一個要求。它已經是我們的領土權利,這就是仲裁裁決能夠幫助我們的地方。”這讓我浮想聯翩。

他指的是可疑的 “仲裁小組 “7月16日就阿基諾政權對中國在南海的領土和海域主張作出的裁決。

恐怕BBM在這裡完全被誤導了,我強烈建議他讀一讀我的書《失敗:阿基諾政權的斯卡伯勒慘敗和南海仲裁欺騙》*,那些親美反華的作家–包括我在這個問題上質疑過的安東尼奧-卡皮奧–都沒有質疑過我在那本書中的論斷。

在那個可疑的仲裁小組做出裁決的六年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當然不包括美國及其附庸國–都對其置之不理。這是因為其中有幾項裁決也會對他們不利(例如,它對 “島嶼 “的嚴格定義,或者整個非自願仲裁的想法已被證明是完全荒謬的)。

對於BBM來說,他對該裁決感到厭惡的是,其中的一項規定將他父親留給國家的最重要的遺產之一–他在1978年創建的卡拉雅安島集團(南沙群島)扔進了垃圾箱。

事實上,自1898年《巴黎條約》(西班牙和美國之間的 “買賣 “文件)確定了群島的邊界以來,南沙群島一直是我國領土上唯一新增的島嶼。

大膽的舉動

BBM的父親,老費迪南德·E·馬科斯,通過1978年的第1596號總統令,大膽地吞併了那個六邊形地區,並將其稱為卡拉雅安島群(南沙群島)。它包括一個巨大的區域,即南沙群島,並包括許多小島嶼和100多個小礁石,以及其中的水域。中國和越南早在幾十年前就提出了對整個南沙群島的主權要求。

這是馬科斯的高明之處,由於他對當時的地緣政治形勢有堅定的把握:美國依靠其在蘇比克和克拉克的軍事基地進行印度支那的戰爭,並遏制中國,當時中國剛剛從文化大革命的混亂中走出來,它幾乎沒有船隻去南沙群島。越南還在從1975年結束的內戰中恢復過來。他還計算到,由於他和伊梅爾達在1975年對北京進行國事訪問時會見了毛澤東本人和周恩來總理,建立了友好的關係,中國會視而不見。

由於美國以其在這裡的軍事基地為馬科斯撐腰,中國和越南–中國南海領土的兩個主要聲索國–無法阻止馬科斯吞併南沙群島很大一部分領土的行動。

有跡象表明,馬科斯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計劃吞併它,當時他向一家菲律賓-瑞典以及美國勘探公司發出授權,在南沙群島東北部的里德銀行勘探石油和天然氣,按照《巴黎條約》的規定,當時該地區在我國領土之外。關於專屬經濟區(EEZ)的全球條約,大約距離一個國家的海岸線200海里,這是在1982年才簽署並生效。

戒嚴法

然而,馬科斯顯然認為,如果他在20世紀70年代採取行動吞併南沙群島,自由黨和小貝尼尼奧-阿基諾會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破壞他的行動,因為這會提高他的威望。當阿基諾通過編造 “雅比達大屠殺 “的指控,使馬來西亞人對他的計劃有所警覺,從而破壞了他強行吞併沙巴的意圖時,這種情況確實發生了。隨著他在1972年宣佈實行一人統治,他吞併南沙群島的大片土地就沒有任何障礙了。沒有戒嚴令,我們就不會有南沙群島。

在他的法令中,馬科斯聲稱這些地區 “在法律上不屬於任何國家或民族,但由於歷史原因、不可或缺的需要以及根據國際法建立的有效佔領和控制,這些地區現在必須被視為屬於菲律賓並受到菲律賓的主權管轄。”他命令南沙群島成為巴拉望島的一個自治市。2009年共和國法案,即所謂的 “基線法”,重申了馬科斯的舉措,並宣佈菲律賓對南沙群島 “行使主權和管轄權”,並將其描述為 “島嶼制度”,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121條相一致。

然而,美國和其他許多國家並沒有正式承認南沙群島是菲律賓領土的一部分,因為中國、越南、台灣和馬來西亞也部分地宣稱擁有該島。中國和越南已經通過法律明確宣稱它是其領土的一部分,前者是Nánshā Qúndǎo群島,後者是Quần đảo Trưng Sa。1983年至1999年,馬來西亞佔領了一個島嶼和幾個珊瑚礁,理由是這些地方在其專屬經濟區內。

過去的黃巾軍政權通過仲裁案為美國做嫁衣,妖魔化中國,完全喪失了他們願意放棄南沙群島的民族主義意識。 結果,仲裁庭的一項裁決聲稱馬科斯吞併他所謂的是非法的,因此不應該再被承認。

裁決書

仲裁裁決的第574段指出,”菲律賓不能宣佈圍繞南沙群島的群島基線”。它解釋說。”《海洋法公約》第47條將群島基線的使用限制在以下情況:’在這種基線內包括主要島嶼和水面面積與陸地面積之比在1比1和9比1之間的地區,包括環礁。而第599段:”在任何可以想象的基線系統下,南沙群島的水面與陸地的比例將大大超過9:1。事實上,南沙群島的98%是由水組成的。”

根據仲裁裁決,一個國家只能對個別島嶼和珊瑚礁提出主權要求,而不是對包含這些島嶼和珊瑚礁的整個地區提出主權要求–基加利群島就是這樣,太平洋上的許多群島也是如此。

南沙群島中被中國佔領但我們聲稱擁有的五個珊瑚礁不在我們的專屬經濟區內,而是的一部分:永暑礁(Fireery Cross,菲律賓稱”Kagitingan”),渚碧礁(Subi Reef,菲律賓稱”Zamora”),東門礁(菲律賓稱“McKeenan”),赤瓜礁(Johnson reef,菲律賓稱“Mabini”)和華陽礁(Cuarteron reef 菲律賓稱“Calderon”)。法庭的裁決意味著我們應該停止這樣的主張,因為沒有法律依據。

阿基諾政權–通過其美國律師–要求仲裁小組將自己國家的領土裁定為非法,這實在是叛徒行為。 仲裁庭答應了他們。

阿基諾的律師向仲裁小組謊稱馬科斯的法令已被廢除。在2015年7月7日的小組聽證會上,仲裁小組成員之一的呂迪格·沃爾夫魯姆(Rudiger Wolfrum)向阿基諾的一名律師菲力毗·桑德斯 (Philippe Sands)提問,問他是否知道 “菲律賓總統法令(PD)第1596號 “在爭端中的含義。

被廢除

桑德斯回答說。”根據菲律賓法律,作為菲律賓合法簽訂的條約,Unclos是國內法的一部分,它具有與國家立法相同的地位。這意味著,只要1956號總統法令可能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不一致,根據’後發制人’的原則,即’新法規取消以前法規的效力’,1956號的總統法令應被視為已被菲律賓隨後批准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效廢除。

這一論點在法律上和實踐中都是有缺陷的:後來的法規必須明確廢除,或者明顯地與先前的法規相抵觸。本國加入Unclos條約並沒有明確廢除PD1596。2009年的《基線法》稱為 “島嶼制度”,並沒有廢除建立該制度的第1596號總統令。

事實上,最高法院在2020年1月21日關於此案的裁決(GR 1708687, Palawan v.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中並沒有斷言總統法令第1596號已被廢除,並援引它作為界定巴拉望省領土的法律之一,其中包括卡拉雅安市。

BBM不應忽視該仲裁訴訟的真正原因。這是美國的一個計劃,通過描繪但並不真正證明中國在南海的主張是毫無根據的,來妖魔化中國,迫使中國完全退出南海海域,這樣東南亞就只有一個霸主–美國。美國還希望宣佈南沙群島是非法的,那裡被中國和越南佔領的島嶼和珊瑚礁無權擁有專屬經濟區,這樣該地區將無可爭議地成為國際水域,因此它的軍艦,即使是那些擁有核武的軍艦,也不需要這些國家的允許就能通過。

航行

仲裁訴訟的目的是擴大美國軍艦在華南地區巡邏的航行自由區,以便美國能夠繼續投射其權力,並遏制該地區的新興超級大國–中國。阿基諾和他的外交部長阿爾伯特·德爾·羅薩里奧(Albert del Rosario)提出的訴訟只是美國人的傀儡。

其代價是將BBM的父親在1978年的大膽行動扔進垃圾箱,並將使我們失去23萬平方公里的南沙群島的領域,是呂宋群島(10.9萬平方公里)的兩倍。

“父親創造的,卻被兒子毀掉!”我非常肯定BBM不希望因此而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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