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商報》3月18日訊:根據昨天的GMA電視台新聞報導,一幅印有菲華商聯總會標誌的海報,正在向該團體成員的家庭提供中國科興新冠疫苗,顯示每份疫苗的收費為2000披索。

  據說這個價格包含了物流費用,但不包含注射費。

  該疫苗接種活動是由菲華商聯總會籌組,於4月在3家醫院內展開。

  但據菲華商聯總會理事長林育慶表示,該海報並沒有得到商總的授權。

  他表示:“事實上,當我們在昨天發現該海報時,已經要求撤下,因為我們並未售賣疫苗。”

  疫苗特派員牙未斯證實,菲華商總聯會已經就購買科興新冠疫苗一事,與國家政府協調。

  可是,牙未斯說,科興的新冠疫苗不能夠進行銷售,因為它只獲食藥署批准緊急使用許可。

  牙未斯說:“因此,該疫苗的分發和管理仍由國家政府與私營部門及地方政府單位協調管理。”

  他補充:“該安排是他們(菲華商聯總會)將購買科興產品作為捐贈之用。”

  第11525號共和國法第5條規定,“私營實體只能在(衛生部)和(國家特別工作隊)的合作下,通過包括衛生部和新冠疫苗相關供應商在內的多方協議採購新冠疫苗。”

  它還表示,只有私營實體可使用採購的疫苗。

  牙未斯說,他將會向菲華商聯總會核實據報的疫苗報價。他說:“因為那些疫苗是為其員工購買的。”

  林育慶表示,疫苗是提供給其職員和會員。

  雖然知道醫療前線人員是優先接種疫苗群體,林育慶表示,他們將正式向政府請求把“經濟前線人員”加入優先接種名單中。